咨询培训

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5/05/20

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
 
 各二级单位:
 
       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司函[2015]17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推荐对象和条件
     1、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,政治思想素质好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   2、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、教学科研能力较强,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,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;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(含培养对象),且没有参加过访学。
     3、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,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讲师。
    二、推荐名额
     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,按照个人申报、组织推荐的原则,限推荐1名人选(没有的可以不推荐),经学校审定后向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。
    三、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
    申报人员请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(各接受学校、学科、导师及其课题目录、相关表格等信息请查询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://gpjh.enaea.com/qgxm/index.php ),并做好以下材料:
        1、《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》电子版1份,纸质版3份。
  2、《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。
  3、申报人员的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聘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各一份(部门审核签字盖章),并装订成册。
     4、确保被推荐人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,并出具保证该被推荐人能全职脱产研修的承诺书一份。
        5、二级单位推荐会议纪要一份(部门签字盖章)。